吉林省公主岭市大岭园林绿化项目二期草坪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大岭园林绿化项目(二期)草坪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岭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冷季节型优异早熟禾满铺草皮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岭园林绿化项目(二期)草坪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岭园林绿化项目(二期)草坪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响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
3.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5.拒绝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若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本项目所属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农、林、牧、渔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5日16时03分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领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岭园林绿化项目(二期)草坪采购;
预算金额:120万元;
采购内容:冷季节型优异早熟禾满铺草皮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货期:采购合同签订起40天内完成供货;
质量标准:优异早熟禾一级草坪卷,到场保成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响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
3.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5.拒绝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若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本项目所属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农、林、牧、渔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报名领取,过期不可再领取;
售价:500元/份;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将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投标报名电子邮箱,同时拨打电话联系进行确认,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