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7&8号机组和徐大堡3&4号机组北京关区各口岸及其他口岸
代理清关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田湾7&8号机组和徐大堡3&4号机组北京关区各口岸及其他口岸代理清关服务 已由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田湾7&8号机组和徐大堡3&4号机组北京关区各口岸及其他口岸代理清关服务
2.2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
2.3 服务地点:北京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海关一般及以上认证企业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九项(一)(二)相关要求。
3.5 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未被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列为“失信企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200_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5_年_05_月_15_日上午15时00分至_2025_ 年_05_月_25_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_年_06_月_06_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办公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方式递交。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邮编: 100032
联系人: 高经理
电话: 010-66297102
电子邮件:gaoh@mails.cneic.com.cn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010-66297058
电子邮件: wangy@mails.cneic.com.cn
2025 年 05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