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南充分行零售业务营销物资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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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南充分行零售业务营销物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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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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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南分集采〔202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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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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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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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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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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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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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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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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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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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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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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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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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冲突,现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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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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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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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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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明宇广场2号楼
联 系 人 :程先生
联系电话:0817-27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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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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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丝绸大厦1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817-229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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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发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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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
( 监督部门 |
地 址:南充市高坪区明宇广场2号楼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817-27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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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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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3日。公示期从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 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现将质疑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质疑供应商应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包括质疑事项及证明材料 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质疑事项应真实、具体;
(2)质疑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质疑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 址 ;
(4)质疑供应商应提供关于质疑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质疑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质疑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质疑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应说明信息的正 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质疑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质疑供应商进 一步明确或补充的,质疑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质疑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质疑事项已进入质疑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质疑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质疑供应商的责任。
联系电话:【任先生0817-2298761】
邮箱地址:【7570078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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