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EPC总承包--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沙湾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EPC总承包--监理已经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字〔2025〕2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瑞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071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新建11栋多层住宅、大门及门卫室、配电室、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应配套基础设施,其中4#、16#每栋建筑面积为3416.07平方米;5#、11#每栋建筑面积为3781.46平方米;6#、15#每栋建筑面积为3415.24平方米;7#、17#每栋建筑面积为4251.63平方米;10#、12#每栋建筑面积为3356.55平方米;14#楼建筑面积为2398.45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4#、16#楼,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0.4米;地下一层层高2.8米,一~六层层高3米,室内外高差0.9米,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形基础;建筑面积3416.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4.2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41.85平方米。5#、11#楼,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0.4米;地下一层层高2.8米,一~六层层高3米,室内外高差0.9米,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形基础;建筑面积3781.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2.0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249.37平方米。6#、15#楼,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总高度20.4米;地下一层层高2.8米,一~六层层高3米,室内外高差0.9米,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形基础;建筑面积3415.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4.2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41.02平方米。7#、17#楼,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0.4米;地下一层层高2.8米,一~六层层高3米,室内外高差0.9米,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形基础;建筑面积4251.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0.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661.59平方米。10#、12#楼,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0.4米;地下一层层高2.8米,一~六层层高3米,室内外高差0.9米,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形基础;建筑面积3356.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5.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90.9平方米。14#楼,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4.4米;地下一层层高2.8米,一~四层层高3米,室内外高差0.9米,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形基础;建筑面积2398.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5.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32.8平方米。门卫室一座,框架结构,外墙干挂石材,建筑面积21.46平方米。配电室一座,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5.1米;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建筑面积251.9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一座,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5.1米;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建筑面积269.99平方米。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工程,沥青道路硬化面积5281.29平方米;室外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1909平方米;十一栋楼配套室外电气工程,室外采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5090400424003001
标段(包)名称:沙湾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EPC总承包--监理
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
总工期:434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①监理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监理[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②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拟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配备齐全;
③自治区外监理企业的主要监理人员已办理有效的进疆信息报送手续。
3、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1个;②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③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1个;④“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项目)
4、信誉要求:①近3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 ②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8%8F%9C%E5%8D%95%E9%A2%86%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0:30
2、递交方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新疆瑞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联系人:吴洋
电 话:1529990093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5-1门头
联系人:马玲、闫雪宁
电 话:0901-6221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