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及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场地平整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二次复评)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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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及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场地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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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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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4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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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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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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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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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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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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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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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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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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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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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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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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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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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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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亩建设用地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长度约460米、平均高度约4.5米,局部高度超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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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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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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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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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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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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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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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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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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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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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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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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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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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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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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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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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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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广西盛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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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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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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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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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盛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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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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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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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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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0517.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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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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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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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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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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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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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波(注册编号:桂1452012201203821;
身份证号:45010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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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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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玲(身份证号:452501********0729);
周晓敏(身份证号:450105********0028);
李东娜(身份证号:452128********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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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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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南地块基坑);
2.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北地块基坑)。
诚信综合评价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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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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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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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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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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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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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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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9694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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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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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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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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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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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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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恒(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810368;
身份证号:45270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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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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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芳桂(身份证号:452622********3029);
韦诗琦(身份证号:452728********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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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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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综合保税区2020年三期土方平整工程(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项目B地块)Ⅱ标;
2.南宁综合保税区2020年一期土方平整工程(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项目A地块)Ⅳ标。
诚信综合评价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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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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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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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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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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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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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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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27260.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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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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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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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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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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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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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锡森(注册编号:沪1322011201201587;
身份证号:350426********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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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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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昆松(身份证号:450881********8335);
邓红帆(身份证号:452127********3024);
唐献喜(身份证号:452624********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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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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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岗金园软件园
诚信综合评价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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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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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及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场地平整施工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决定书”的意见,因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济南高新区开拓路小学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中标通知书”和“华发汇华湾畔花园桩基础工程中标通知书”不真实存在的原因,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9.2.2相关规定”及“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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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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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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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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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nnggzy%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9%87%87%E8%B4%AD%E4%B8%8E%E6%8B%9B%E6%A0%87%E7%BD%91%EF%BC%88http://www.chinabidding.com.cn/%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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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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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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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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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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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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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