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容县县底中学综合楼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9002856026982001 | ||||||||
招标人 | 容县县底中学(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单位 | 容县县底中学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琪丽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1栋地上五层综合楼,框架结构;占地面积558.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60.75平方米;建筑高度23.5米,最大跨度为7.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以经备案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容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容县城南大道282号宽华城6号楼二层)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玖万捌仟叁佰伍拾柒元陆角肆分(RMB¥6498357.64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彭容(注册编号: 桂245131333307 ;身份证号:4525**********392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卢焕丽(身份证号: 4509**********2880 );林春雷(身份证号: 4509**********0453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1、容县容州镇第十一小学A#教学综合楼及连廊;2、容县县底中学学生食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容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叁万肆仟元叁角玖分(RMB¥6534000.39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盘海新(注册编号: 桂24511111884 ;身份证号:4525**********24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燕(身份证号: 4509**********0620);刘全标(身份证号: 4525**********3001X)【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肆万柒仟玖佰捌拾贰元伍角叁分(RMB¥6547982.53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华权(注册编号:桂245182100122 ;身份证号: 4509**********551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蓝妙云(身份证号: 4417**********354X);蒋翠芳4508**********1287【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容县))([链接])、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链接])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5322285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 10月22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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