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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路面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项目SQ2025-LKPD标段招标公告

宿迁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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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路面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项目SQ2025-LKPD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路面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路面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项目SQ2025-LKPD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计划安排,为了进一步加强养护科学决策能力,提高养护水平,拟选择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实施开展在役公路技术状况检查评定、数据分析运用、编制成果报告、日常养护季度检查等工作。其中,路面技术状况检测主要检测指标为五个,分别为:路面结构强度、路面行驶质量(平整度)、车辙深度、路面破损、路面抗滑性能等指标。路面结构强度检测覆盖率不低于总里程的40%,其他指标检测覆盖率100%。检测依据为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宿迁市在役普通国省道总里程约900km,其中一级公路约670km,二级公路约230km,一级公路上下行分别检测,二级公路单向检测,具体里程以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确认的实际里程为准。

本次检测的宿迁市在役普通国省道约900km(路段总里程,已考虑一级公路上行和下行及大中修路段),需要对以上路段进行全覆盖的路面分析。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Q2025-LKPD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实施开展公路技术状况检查评定、数据分析运用、编制研究成果报告以及日常养护季度检查等工作。

具体如下:①对宿迁市2025年度在役普通国省道公路技术状况进行检查评定,主要检查路面结构强度、路面行驶质量(平整度)、车辙深度、路面抗滑性能、路面破损等指标。路面结构强度检测覆盖率不低于总里程的40%,其他指标检测覆盖率100%。一级公路上下行分别检测,二级公路单向检测。并根据路面状况的分析技术规范和省级相关要求,对路面路况检测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运用,编制路面状况报告。

②开展日常养护定期检查,每个季度1次对全市在役普通国省道(含桥梁)日常养护进行检查及分县(区)考核,累计4次;市区周边重点路段(含快速路,约50公里)督查考核;全市普通国省道智能巡查等。

2.3 服务期

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在役(运营期)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项目或技术状况评定项目(工作内容应包含路面破损状况检测PCI以及路面行驶质量检测RQI等内容)。

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5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在役(运营期)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项目或技术状况评定项目(工作内容应包含路面破损状况检测PCI以及路面行驶质量检测RQI等内容)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5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5)检测设备:投标人须有交通运输部国检指定CICS路况检测车,投标人可自有或租赁设备。投标人自有设备时,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扫描件及购买方记账凭证发票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清单内。投标人租赁设备时,提供设备租赁合同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清单内。

(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2025年7月或6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3.6本项目检测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11楼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徐科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527-84355182

电话:17366401570

E-mail:jstysq@126.com

监督部门:

1、宿迁市数据局

投诉咨询电话: 0527-84396031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 0527-84355162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之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10日18:00至2025年81日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81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二室B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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