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开发区工业大道给排水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开发区工业大道给排水设施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81.15万元最高限价:1981.15万元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枣庄市台儿庄开发区工业大道给排水设施采购项目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81.150000
合同履行期限:3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得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不少于45%。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微企业及监狱、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0分至2025年6月26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