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竞谈-2025-2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挂沟面粉加工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3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9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新安政采谈判(2025)0002号-1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挂沟面粉加工项目郾城区双帆粮油机械厂郾城区孟庙镇纬八路中段463,000.00元评审价格:463000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挂沟面粉加工项目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宫莉,齐春艳、王新学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7,87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督部门及电话:新安县财政局,0379-67283936。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
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1383888188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城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 号功成校苑A 座1801 室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036061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03606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