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九霄西街(瑞莲东路-紫鸾街)道路工程等8个项目监理 |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510014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 |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九霄西街(瑞莲东路-紫鸾街)道路工程等8个项目监理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296号、郑港经发投资〔2023〕291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224号、郑港经发〔2019〕449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240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220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269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2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九霄西街(瑞莲东路-紫鸾街)道路工程等8个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九霄西街(瑞莲东路-紫鸾街)道路工程等8个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HKG-JS-202510014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的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九霄西街(瑞莲东路-紫鸾街)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鹤舞北路-华夏大道)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鹤舞西街(杨家寨路-黄海路)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寨路(天德街-梁州大道)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寨路(纯如街-冀州路)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始祖路与豫州大道打通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且武路跨庙后唐沟桥梁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跨庙后唐沟桥梁工程共8个单项工程。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本项目各标段单项工程建设概况如下:
一标段:包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九霄西街(瑞莲东路-紫鸾街)道路工程1个项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九霄西街(瑞莲东路-紫鸾街)道路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都市中央公园片区,规划为城市南北向次干路,为新建道路。本工程南起紫鸾街,北至瑞莲东路,全长1374.25米,自南向北依次与紫鸾街、霞舒路、瑞莲东路相交,其中紫鸾街和霞舒路为规划道路,瑞莲东路为现状道路。本工程规划红线宽30m。
二标段:包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寨路(天德街-梁州大道)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寨路(纯如街-冀州路)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始祖路与豫州大道打通工程3个项目。具体如下: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寨路(天德街-梁州大道)道路工程,大寨路(天德街-梁州大道)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次干路,本次建设范围西起天德街,东至梁州大道,沿线与仁静街相交,全长568.007m,规划红线宽40m,两幅路断面形式,标准路横段断面布置为:40m=3.5m(人行道)+1.5m(树池带)+13.5m(车行道)+3m(绿化带)+13.5m(车行道)+1.5m(树池带)+3.5m(人行道)。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共有8种市政管线,分别为再生水、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热力、通讯、电力管线。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绿化灌溉等专业,给水、燃气、热力等配套市政管线由建设单位协调相关产权单位随本工程同期实施,避免后期破路开挖。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寨路(纯如街-冀州路)道路工程,大寨路(纯如街-冀州路)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次干路,道路规划全长259.938m,规划红线宽40m,两幅路形式,工程西起纯如街,东至冀州路,起、终点道路均为同期设计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40m(红线)=3.5m(人行道)+1.5m(树池带)+13.5m(车行道)+3m(绿化带)+13.5m(车行道)+1.5m(树池带)+3.5m(人行道)。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绿化灌溉等专业。其他配套市政管线由建设单位协调相关产权单位随本工程同期实施,避免后期破路开挖。
(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始祖路与豫州大道打通工程,工程规划道路红线宽60米,总控制宽度为160米,设计车速50km/h,两幅路型式,标准横断面布置为:160m(绿线)=50m(生态廊道)+11.5m(绿化带)+15m(机动车道)+7m(绿化带)+15m(机动车道)+7m(绿化带)+15m(机动车道)+11.5m(绿化带)+50m(生态廊道)。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照明、雨水、污水、机动车道、平侧石及公交站台铺装等,并对两侧 61.5m 范围内土方进行平整。
三标段:包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鹤舞北路-华夏大道)道路工程1个项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鹤舞北路-华夏大道)道路工程,本项目西接规划鹤舞北路,东接现状华夏大道,全长536.615米。本项目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60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四幅路型式,双向八车道,道路红线标准横断面布置为:60米=3米(人行道)+4米(非机动车道)+4.5米(侧分带)+15 米(机动车道)+7米(中分带)+15米(机动车道)+4.5 米(侧分带)+4 米(非机动车道)+3 米(人行道)。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信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四标段:包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且武路跨庙后唐沟桥梁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跨庙后唐沟桥梁工程2个项目。具体如下: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且武路跨庙后唐沟桥梁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与庙后唐沟交叉处,为新建市政桥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及引道工程,全长112.304米,桥梁标准横断面为:31米=5米(人行道)+21米(车行道)+5米(人行道)。跨径布置为 3-25m,结构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梁全宽 31 米。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跨庙后唐沟桥梁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与庙后唐沟交叉处,为新建市政桥梁,建设内容仅包括桥梁工程,桥梁全长81.08米,桥梁标准横断面为:25米=5米(人行道)+15米(车行道)+5米(人行道)。跨径布置为 3-25m,结构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梁全宽 25 米。
五标段:包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鹤舞西街(杨家寨路-黄海路)道路工程1个项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鹤舞西街(杨家寨路-黄海路)道路工程,本工程南起杨家寨路,北至黄海路,全长927.204米。本次设计规划红线宽30m,一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30km/h。标准断面布置形式为:30m(红线宽)=3.5m(人行道)+1.5m(下凹绿带)+20m(车行道)+1.5m(下凹绿带)+3.5m(人行道)。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信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注: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任意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6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拟派项目总监现阶段没有在任何项目中任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时,各标段内的不同单项过程应当分别组建监理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响应,团队最低人员配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8C%85%E5%90%AB%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9%A1%B5%E6%88%96%E6%88%AA%E5%9B%BE%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9%A1%BB%E5%9C%A8%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3%80%82%3C/p%3E%3Cp%3E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投标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或同等级官方网站的资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C%E5%AE%8C%E6%88%90%E2%80%9C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2%80%9D%E5%8F%8A%E2%80%9C%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9%BB%E8%AE%B0%E2%80%9D%E5%90%8E%EF%BC%8C%E5%87%AD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2%E4%B8%8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7%AD%89%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F%BC%8C%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4%BA%8B%E5%AE%9C%E8%AF%A6%E8%A7%81%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C%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6%A0%8F%E7%9B%AE%E5%86%85%E3%80%8A%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4%B3%E6%8A%A5%E9%A1%BB%E7%9F%A5%E3%80%8B%E3%80%82%3C/p%3E%3Cp%3E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82/%EF%BC%89%E9%80%92%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p%3E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6%8C%89%E8%A7%84%E5%AE%9A%E8%BF%9B%E8%A1%8C%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F%BC%8C%E5%90%A6%E5%88%99%E7%94%B1%E6%AD%A4%E5%8F%AF%E8%83%BD%E5%BC%95%E8%B5%B7%E7%9A%84%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6%97%A0%E6%B3%95%E8%A7%A3%E5%AF%86%E7%AD%89%E9%97%AE%E9%A2%98%E7%94%B1%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3%80%82%3C/p%3E%3Cp%3E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8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 860833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金菊街家庭茂B座8楼808号
联 系 人:化立亚
电 话:18574116868
邮 箱:18574116868@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邮 箱:gqjgkz@126.com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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