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4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4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0000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000000万元,占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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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顺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 不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00%) | 0.000000 | 合同名称:平顺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11N12385139U2024601合同名称:平顺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11N12385139U2024801 |
2 | 平顺县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禁毒社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 不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00%) | 0.000000 | 合同名称:平顺县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禁毒社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11N12385139U20241 |
3 | 平顺县公安局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不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00%) | 0.000000 | 合同名称:平顺县公安局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合同编号:11N12385139U2024602 |
4 | 平顺县公安局城防监控、融合卡口、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视频监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不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00%) | 0.000000 | 合同名称:平顺县公安局城防监控、融合卡口、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视频监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11N12385139U2024201 |
部门(单位)名称: 平顺县公安局
日期:2025年0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