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采购结果公示
招商银行(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A-TY01-20260914004)的采购工作已结束,现将该项目的采购结果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
标段名称 | 分类 | 报价项名称 | 规格参数 | 计量单位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全风险代理费率 | 在代理期间内通过律所代理实际收到现金(含本金、利息、复息、罚息,不含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其它费用)后,才按本协议约定比例向律所支付律师代理费,除此之外,我行无需向律所支付任何费用。如债权性质为抵押类贷款或住房贷款的,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用为通过律所代理收回现金的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全风险代理费率 | 在代理期间内通过律所代理实际收到现金(含本金、利息、复息、罚息,不含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其它费用)后,才按本协议约定比例向律所支付律师代理费,除此之外,我行无需向律所支付任何费用。如债权性质为信用类贷款的,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用为通过律所代理收回现金的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费率 | 在实现债权过程中,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收回债权的(通过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变现收回债权的除外),以实际收回的金额部分作为计算依据,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为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费率 | 通过法院调解(包括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执行和解、庭外和解方式收回债权的,如债权性质为抵押类贷款或住房贷款的,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为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费率 | 通过法院调解(包括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执行和解、庭外和解方式收回债权的,如债权性质为信用类贷款的,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为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费率 | 通过律所保全债务人资产或提起诉讼且完成缴费/案件受理后,执行立案前,债务人履行的(借新还旧、还旧借新除外),如债权性质为抵押类贷款或住房贷款的,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为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费率 | 通过律所保全债务人资产或提起诉讼且完成缴费/案件受理后,执行立案前,债务人履行的(借新还旧、还旧借新除外),如债权性质为信用类贷款的,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为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费率 | 通过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其它房产变现收回债权,如债权性质为抵押类贷款或住房贷款的,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为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费率 | 通过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其它房产变现收回债权,如债权性质为信用类贷款的,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为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费率 | 住房贷款案件,如我行债权是通过担保人主动代偿、我行扣划保证金或担保人在我行开立的其它账户资金收回的,我行无需向律所支付该部分的律师代理费;但担保人是在进入执行程序后代偿的(我行扣划保证金或担保人在我行开立的其它账户资金除外),则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为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上限 | 住房贷款案件,如我行债权是通过担保人主动代偿、我行扣划保证金或担保人在我行开立的其它账户资金收回的,我行无需向律所支付该部分的律师代理费;但担保人是在进入执行程序后代偿的(我行扣划保证金或担保人在我行开立的其它账户资金除外),则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费用总额不超过 元。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费率 | 协议生效后,通过律所出具律师函或法院诉前调解方式(受理后)收回债权的,如债权性质为抵押类贷款或住房贷款的,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为 % | 件 |
太原分行零售清收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 服务·咨询服务·业务管理咨询·律师服务 | 贷款特殊条款费率 | 协议生效后,通过律所出具律师函或法院诉前调解方式(受理后)收回债权的,如债权性质为信用类贷款的,我行应向律所支付的风险代理费比例为% | 件 |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响应供应商: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轩明律师事务所,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山西高斯通律师事务所,山西熙力律师事务所,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山西慎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朔风律师事务所,山西聚谦律师事务所,山西得天利律师事务所,山西鼎谦和律师事务所,山西金世纪律师事务所,山西新晋界律师事务所,山西信若义律师事务所,山西金贝律师事务所,山西晋工律师事务所,山西鼎和律师事务所,山西中诚律师事务所,山西达道律师事务所,山西春山律师事务所,山西洪涛律师事务所,山西唐韵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太原)律师事务所
五、中选供应商:山西慎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轩明律师事务所,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山西高斯通律师事务所,山西熙力律师事务所,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朔风律师事务所,山西聚谦律师事务所,山西鼎谦和律师事务所,山西得天利律师事务所,山西金世纪律师事务所,山西金贝律师事务所
六、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265号光信国信嘉园18号楼招商银行八层会议室
七、公示截止日期:自本系统发布公示之日起3天
八、联系方式:电话:0351-52382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026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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