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询比
1.询比条件
本项目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询比项目名称: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2.1.2项目编号:HJZB-2025-031
2.1.3项目概况与内容:根据集团发展需求,产业公司拟注册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可分期申报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根据申报时窗口指导意见及实际用款需求协商确定
2.1.4地点:沧州市运河区
2.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服务期限:自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债券发行完毕止
2.1.8技术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因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私募债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注册发行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等。
3.询比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须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二)响应人须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资格。
(三)响应人近三年来未受到过行业监管部门处罚(需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六)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6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方式:现场获取。询比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4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询比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