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防沙治沙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65312826010800429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岳普湖县防沙治沙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826010800429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2.项目规模: 新建10KV线路39.55千米、10KV电缆线路0.12千米,30台100KVA变压器及附属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826010800429001001
标段(包)名称: 岳普湖县防沙治沙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新建10KV线路39.55千米、10KV电缆线路0.12千米,30台100KVA变压器及附属设备。(本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管理、验收、总承包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为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相关手续等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电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新证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自2025年7月1日起试行);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在有效期(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zhuanxiangchaxun/)%E6%9F%A5%E8%AF%A2%E2%80%9C%E9%87%8D%E5%A4%A7%E7%A8%8E 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 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 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6、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投标人需通过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人社部门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开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与纵一路16号、联系人:王根、联系电话:0998-6995256。7、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与领取招标文件时系统中选择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如不一致,做无效投标处理。7、岳普湖县正在积极推进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若存在涉及本项目以及本县该领域招标投标《未招先建》《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具体举报信息如下:举报地点为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招标办公室;举报电话为18209983010;举报邮箱为792442027@qq.com。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所报项目管理人员(主要指项目施工配备人员)到场履约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所报人员与现场人员不符,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力。2、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以上网站中可查询到的相关不良记录。备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无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2日到 2026年02月10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1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监督部门: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18209983010。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督机构: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联 系 人:阿布都色米·热合曼 | 联 系 人:谭彬 | 联 系 人: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电 话:15199893666 | 电 话:16699780112 | 电 话:18209983010 |
2026年01月2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