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2026年食盐包装用复合膜、袋、立式袋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2026年食盐包装用复合膜、袋、立式袋采购(招标编号:C53A00625001750),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2026年食盐包装用复合膜、袋、立式袋采购。
2.2招标编号:C53A00625001750。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物资为食盐包装用复合膜、袋、立式袋,系公司管控的重点生产性物资。主要用途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各生产企业食盐生产包装。拟进行采购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兼投兼中),投标人可按照标段自行选择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按照标段分别进行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需对所参与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完整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具体标段内容划分如下:
一标段:
序号 包装物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拦标价(万元)
1 1.05kg三边封复合袋 个 300000 3300
2 260g 复合膜 Kg 50000
3 350g复合膜 Kg 350000
4 400g复合膜 Kg 50000
5 500g复合膜 Kg 650000
6 500g复合膜 Kg 300000
7 1000g复合膜 Kg 200000
8 350g片膜 个 2000000
9 400g片膜 个 1000000
10 500g片膜 个 12000000
11 1000g片膜 个 3000000
二标段:
序号 包装物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拦标价(万元)
1 250g自立袋 只 100000 110
2 250g自立袋 只 500000
3 250g立式复合纸袋 只 100000
4 250g 拉链立式袋 只 500000
5 250g 拉链立式袋 只 500000
6 280g 拉链立式袋 只 200000
7 280g 拉链立式袋 只 1000000
8 400g 拉链立式袋 只 200000
注:投标人需对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5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预估的标的物数量进行单价报价后汇总为综合报价总价(标的物预估数量仅作为计算综合报价总价的参考数据,项目实际需求量(采购量)以招标人生产计划需求(合同及订单)为准)。
注:报价需含标签价格和贴标、喷码费用,贴标用标签由招标人采购后转售予中标人,中标人生产过程中负责将标签粘贴并复合于膜间;代加工产品为喷绘二维码,喷绘二维码信息由委托加工单位无偿提供,中标人生产过程中负责喷绘二维码于复合膜间(喷绘二维码信息由中标人自行与委托加工单位对接制作,并对委托加工单位负责)。小包装食盐标码合一标签(规格23.5mm *14.5mm)的价格按 0.0075元/枚计算(标签发货时随货提供1%的损耗,损耗部分不计价)。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镇青武山昆明盐矿,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磨黑镇普洱制盐分公司,具体交货地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2.8交货方式:投标人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费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承担卸车费用。投标人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在交货前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承担。
2.9交货周期:
(1)合同期限(采购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此为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的期限。
(2)供货期限:以招标人订单下达时间为准,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需求计划18日内组织供货,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在合同期限内下达的采购订单仍有效,中标人应按订单要求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9质量要求:质量和含量指标达到国家检验标准,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应能够完全匹配招标人现有生产线设备要求。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入围)各标段分别选取3家中标人。本项目采用全年度集中采购、统招分签的模式,各标段分别选取3家中标人(入围),中标价格按各中标人报价的单价执行。由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各生产单位分别与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及各自中标价格签订合同执行采购结果。项目标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需求及供货量以招标人的生产计划需求(合同或订单)为准。各标段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给予项目各标段标的物需求量供货份额≥50%,其他中标人将根据招标人生产装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安排供货(不承诺供货份额);招标人有权根据供货绩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供货量进行调整;因供货延迟或供货质量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当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许可明细项,须满足食品包装要求,如已换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的则为现行有效的含许可明细项的相应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或准许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生产场地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生产场地及技术能力。生产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需提供证明材料,含但不限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委托加工生产。
3.4生产设备要求:
投标人包装膜生产设备齐全,印刷、复合等设备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其中至少应该包含:8套色以上配置印刷速度不低于120米/分的高速印刷线1条、无溶剂高速复合线1条、干式复合线1条、不少于2台的贴标机、不少于2台的分切设备、不少于1条(或台套)制袋线,且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800t,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提供设备清单及现场照片)。
3.5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其他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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