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象山县轨交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411-330225-04-01-845383
| ||
招标人:
|
名称:ff8080818972b0390189af00a4eb796a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自主申报)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478-488号二楼(自主申报)
| ||||
联系人:张宗杰
|
联系人: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电话:13738881187
|
电话:13566501341
| ||||
标段(包)名称:
|
象山县轨交综合体配套基础设施I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50290026087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002)号
标段编号:A3302250290026087002001
澄清修改文件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002)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轨交综合体配套基础设施I标段》作出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二)定标办法中第一轮(票决)修改为:
当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不多于4家时,则全部中标候选人进入第二轮定标。当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在4家以上时,先由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根据“定标因素”约定内容,采用记名投票并注明理由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定标委员会每人4票,各成员必须投4票,且必须投给不同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弃权),按得票数多少确定4家中标候选人进入第二轮定标。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不变。
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4-65654496
| ||
来源平台: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5-12-19 15:40:36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