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天智能产品生产及研发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天智能产品生产及研发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合作局以廊开投内资备【2025】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时空星通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52%,招标人为河北时空星通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58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9531.6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29986.53 平方米(约 44.98 亩),总建筑面积30574.4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9638.1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36.2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厂房 1 栋,地上 1层(局部 4 层),建筑面积
22301.94 平方米;新建检测中心 1 栋,地上 6 层,地下 1 层,总建筑面积 6835.62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899.3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36.28 平方米;新建办公楼 1 栋,地上 3 层,总建筑面积
1436.88 平方米。配套建设硬化、绿化、管网等室外工程,设机动车停车位 90 个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678.64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5年11月9日至2026年8月6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确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财务要求: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业绩要求:自2022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合同额在9678.64万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同为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8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上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5 09:00至2025-09-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北京鹏晟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1352270027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6078715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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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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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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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时空星通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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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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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鹏晟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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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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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道 9号廊坊啄木鸟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二层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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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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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 1号院28号楼2层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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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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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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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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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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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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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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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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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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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06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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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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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022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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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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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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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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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7957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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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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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XY1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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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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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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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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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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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商银行西红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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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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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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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23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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