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8836 | 项目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餐饮广场A1商铺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深圳会展中心 |
装修情况 | 毛坯 | 面积/数量 | 13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产权不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70月(如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每年度履约评价均为优良,则可向招租人申请续租,续租期最长不超过3年,续租次数不超1次)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2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2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2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1、从合同期的第36个月开始,租金递增5%。 2、第二个合同期(即续租期间)开始,在第一次增加租金的基础上,再递增5%(即在第70个月的月租金上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中式快餐或特色餐饮) |
履约条件 | 1、竞租人应自行及时踏勘物业,了解招租物业之现状,并认可本次招租物业面积、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清楚并愿意自行承担承租物业后的一切风险。完全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历史及现状(包括招租人商铺产权状况、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现状、商铺周边环境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及设施配备情况、空气质量等)的前提下向招租人提出租赁要求,竞租人清楚并愿意自行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 2、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允许转租。 3、合同签订后,承租人须服从招租人统一管理,遵守《展馆使用管理规定》及招租人在服务、安全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承租人应对自己的餐饮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遵守展馆规定,遵守展会各项秩序。如承租人未按合同履约或不服从管理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合同期内,承租人对商铺的空调、消防等系统进行改造,必须经招租人同意,并报送招租人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消防系统还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且通过验收后方可营业。 5、合同期内,承租人须按照招租人规定设置消防设备设施,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相关消防报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合同期内,若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出提前解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招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如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承租人对商铺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招租人处置。如果要拆卸,应恢复原状。装修、设备设施添置及恢复原状的所有投入费用,均由承租人全额承担。 8、如商铺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五日内将该商铺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未完成腾空移交的,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如经催告承租人仍未按要求搬离的,招租人可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完成相关搬离处置工作并以公告形式告知承租人,且招租人对其物品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任何财产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须注销中选商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承租人逾期办理上述事宜,招租人将向相关部门提交合作合同、合作合同终止或解除等证明材料,申请将承租人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同时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的,承租人应予补足。 10、承租期间,招租人每年会向承租人实施租户年度履约评价,每个租赁年度结束前1个月,承租人应主动向招租人申请对其年度承租情况进行履约评价,如履约评价结果达到优良(≥80分),则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如履约评价未达到优良,招租人有权在当年度服务期满时终止合同。如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各年履约评价均为优良,则承租人可在承租期满前3个月向招租人申请续租。续租时间不得超过3年,续租次数不得超过1次。具体履约评价办法详见附件《深圳会展中心餐饮服务商年度考核评分表》。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网上注册: 竞租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E6%B3%A8%E5%86%8C%EF%BC%88%E5%A6%82%E5%B7%B2%E5%AE%8C%E6%88%90%E6%B3%A8%E5%86%8C%E8%AF%B7%E5%BF%BD%E7%95%A5%EF%BC%89%3Cp%3E 二、、获取文件 方法一: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蔡名龙13530441315、杜文18825624333; 邮箱:280673244@qq.com 方法二:登录https://***/%E6%90%9C%E7%B4%A2%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8%BF%9B%E8%A1%8C%E7%99%BB%E8%AE%B0%EF%BC%8C%E5%BE%85%E5%B7%A5%E4%BD%9C%E4%BA%BA%E5%91%98%E5%8F%91%E5%87%BA%E6%8B%9B%E7%A7%9F%E6%96%87%E4%BB%B6%E3%80%82%3Cp%3E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10万元 | 物业管理费 | 30元/㎡/月 |
空调费 | 公共区域空调费含在物业管理费里。 | 水费 | 按实际发生收取,以合同约定为准。 |
电费 | 按实际发生收取,以合同约定为准。 | 其他 | 网络、电话、安全和清洁押金收取标准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招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竞租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名单(包括尚在处罚期内或未完成异常行为处理及信用修复的); 2、竞租人须拥有品牌的独立经营权(含自有品牌、加盟品牌或竞租预授权品牌)(竞租人是自有品牌的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证明;竞租人是加盟品牌的,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及加盟授权书;或提供其它能够证明其拥有品牌独立经营许可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履约承诺函,均加盖公章); 3、竞租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在职正式职工; 4、竞租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竞租人须承诺最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竞租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餐饮服务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至竞租报名期间); 6、竞租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负责人需具备3年及以上餐饮行业经验,厨师及全体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须承诺派驻固定管理团队,未经招租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7、评审顺序按项目信息表逐项进行,竞租人同时申报多个包号时,如中标某项目包号后,将自动放弃后续其他项目包号的竞租申请。 8、如遇不同法人公司经营相同品牌,本轮9个商铺的招租竞标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参与,竞标资格将给予报名时间较早的公司,后报名的公司竞标资格自动失效。 9、本招租地址严格限定为餐饮业经营场所专用,仅允许开设相应餐饮业态。该场所明确禁止用于办公、教育培训机构、零售商店、娱乐场所、私人会所等其他任何非餐饮类商业用途,也不得擅自改变为仓储、居住等非餐饮业经营用途。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本条款,确保该物业始终用于合法合规的餐饮经营活动。 注:竞租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最终以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竞租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和事业单位证明); 3、提供竞租人代表缴纳的近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证明需包括可查验社保信息的验真码或其他验证方式的完整证明材料;如竞租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则可以往前顺推一个月),身份证原件备查; 4、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提供资格条件第5条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提供项目负责人从业证明资料(如各类餐饮行业从业证书、与餐饮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等有效可信证明),拟投入人员健康证扫描件,相关事项承诺书(格式自拟); 7、提供资格条件第7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提供品牌商针对本项目竞租的授权书。 9、竞租人须对上述第9条内容作出承诺,并加盖竞租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62,4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联系人 | 蔡名龙、杜文 | 联系方式 | 13530441315、1882562433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三路111号深圳会展中心3层 |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租赁平台: https://***/%3C/td%3E%3C/tr%3E%3Ctr%3E%3Ctd%3E%E7%89%B9%E6%AE%8A%E4%BA%8B%E9%A1%B9%E8%AF%B4%E6%98%8E%3C/td%3E%3Ctd colspan="3">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请竞租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充分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及产权状况;竞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现状、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表示本次招租行为已经完成,承租人不得以后续合同产生纠纷或未能正常履行为由向交易机构提出异议,或提请退回交易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