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民抽水蓄能电站金属结构设备监造服务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云南富民抽水蓄能电站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云南富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3〕1338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富民)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被监造设备买方为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电建(富民)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四川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云南富民抽水蓄能电站金属结构设备监造服务标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
云南富民抽水蓄能电站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款庄镇,距富民县直线距离33km,距昆明市直线距离53km。
2.2项目规模
云南富民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装机规模1400MW,安装4台350MW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金属结构设备,额定水头508m,输水发电系统水平直线距离约2.689km,距高比4.47。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云南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电站以500kV一级电压接入系统,暂按1回500kV出线接入武定变电站,送电距离约50km,并预留1回500kV出线间隔设计。
输水系统采用两洞四机的尾部厂房布置方式。输水系统主要包括上库进/出水口、输水隧洞、调压井、压力钢管道、尾水隧洞、下库进/出水口等。上、下库进/出水口均采用侧向岸坡式,事故闸门井操作平台分别布置于上库、下库坝顶公路侧。上、下库进/出水口之间输水管道总长度为2689m(沿1#机,下同),其中引水系统长1916m,尾水系统长773m。
地下厂房采用尾部开发方式,距离下库进/出水口上游约700m,厂房轴线方向为N30°W。地下洞室群布置在上下库之间的山脊线下,上覆岩体厚度320m~420m。电站总装机1400MW,厂房内布置4台350MW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安装高程为1750m。
根据富民抽水蓄能电站总体计划安排,本电站4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29年10月31日、2029年12月31日、2030年2月28日、2030年4月30日投产。
2.3采购范围
本次金属结构设备监造服务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3.1金属结构设备:主厂房桥机、闸门、液压启闭机、固定式卷扬机、拦污栅、高压钢岔管制作等金属结构设备;
2.3.2设备监造人应对主要金属结构设备进行全过程监造(包括但不限于):
监造人须对本采购范围主要设备的设计、图纸审查、原材料检验、制造过程、厂内组装、检验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运输至工地现场(规定地点)、到现场后制造缺陷处理(含返厂处理)及交货批次等质量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造,并须派出常驻工厂监造的代表参与制造厂外协、外购件原材料检验;设备出厂前检验、工厂试验;见证设备制造的关键工序等工作。监造人还应委托具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制造焊缝厂内抽检工作,对原材料第三方检测部件及检测比例必须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具体检测部件以合同执行阶段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2.3.3 所有制造监造只限国内监造服务。
2.3.4 监造人根据采购人工程档案编制实施细则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交。
2.3.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合同规定的标准、规程与规范。
具体工作内容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本项目监造服务时间为自监造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内全部监造设备投入商业运行、监造资料通过委托方验收后6个月止。
服务时间暂定为2026年12月10日至2030年6月30日,服务天数1298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2.5 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监造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甲级)或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证书(水力发电站设备专业),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财务要求:响应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3 业绩要求:近15年,响应人自201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含本数,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国内2×250t/50t及以上双小车桥式起重机监造业绩(含正在执行),响应人须列表说明以上制造监造设备的主要参数、工程名称、地址、投运时间及运行情况,并提供相应制造监造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等信息)。
3.1.4 信誉要求:响应人社会信誉应良好。近三年(2023年1月1日(含当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
3.1.5 项目总监造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登记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金属结构设备监造经验。近10年,即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含本数,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总监造工程师具有至少1个国内常规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管理经历,且拟派总监造工程师担任过副总监造工程师及以上职务(须提供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及上述业绩对应的合同协议书、总监或副总监任职证明和验收证明材料(如有)、近半年社保证明等);
3.2 其他要求: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本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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