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民居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木屋电路铺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2722]SXGS[CS]20250002
项目名称: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民居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木屋电路铺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2,424.6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民居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84,643.3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民居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 1(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1,484,643.3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工程
合同包2(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木屋电路铺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7,781.2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木屋电路铺装项目 | 1(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257,781.2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民居附属配套设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合同包2(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木屋电路铺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特色民居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供应商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明细证明,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1 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3)如银行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可提供开户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合同包2(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木屋电路铺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未存在违规违纪等不良现象,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类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供应商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明细证明,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1人、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人,所有人员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且证企相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繁荣街44号
联系方式:13329378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省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加格达奇区红旗安悦居委会仓储中心1号楼东5门市
联系方式:0457-2136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457-2136866
省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