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
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ZFCG20250630063
二、项目名称:2025年义教阶段学校设施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枫雪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宏大新新家园2栋1-3层11号商服3层J02-106
被投诉人1: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惠源路龙湖揽境10栋2单元1楼
被投诉人2:贵阳市白云区教育局
地 址:贵阳市白云区七一路
相关供应商:江苏喜洋洋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胜利路南侧(办公楼)(德福北路11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江苏喜洋洋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省商投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凯梵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市瑞川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奥伊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贵州远大教学设备有限公司、黑龙江丹琼贸易有限公司不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