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标段洪泽区2025年污水管网改造及北和平沟等排水防涝工程前期方案,招标人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洪泽区城区建成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渤海路、洞庭湖路等道路污水主管网进行改造,主要更新改造污水管网DN300以下82500米,DN300以上209000米,共291500米;对北和平沟6130米,砚临沟4650米进行排涝通道建设;新建淮宝路雨污管道1300米,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检测系统,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2.1.3最高限价:人民币1115万元。
2.1.4服务期限:120日历天(以合同签字日期起算至方案(初设)评审结束为止)。
2.1.5 质量要求:合格,需满足《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列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苏建城〔2021〕45 号的相关要求,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评估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1)1号的验收标准等。
2.2招标范围:洪泽区2025年污水管网改造及北和平沟等排水防涝工程前期方案,合同签订后120日内,1、完成达标区(东至渤海路,西至总渠路,南至浔河路,北至洞庭湖路)范围全部雨污管线的测绘、排查、清淤(按业主要求批量出成果)、检测(CCTV、QV)、评估,完成方案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2、完成北和平沟、北和平沟斗渠、砚临沟等方案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3、完成北海路南延(益寿路至东风路段)方案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4、完成淮宝路(春和园周边)慢车道、人行道等方案设计;5、完成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方案设计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②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 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项目负责人驻场必须达到每月不少于21天),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2025 年1月1 日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类似雨污管网业绩的(合同中至少同时包含雨污管网测绘、清淤、检测三项及设计内容)。
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或中标通知书(不接受分包业绩),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合同,缺一不可。
(2)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合同金额 ”、“合同时间 ”、 “雨污管网测绘、清淤、检测三项及设计内容”等要求内容,如不能反映,应由该业绩的招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6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7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指明各自承担本次项目对应的内容。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 年6月1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6.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 大楼辅楼东侧 (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 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因主体库系统切换及过渡期间,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9552307888
联系地址:洪泽区东十道10号
10.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名称:江苏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936749098
联系地址:洪泽区高良涧街道益寿路126号410室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