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关于公开征选位于三亚、文昌、五指山、屯昌等4个市县的8宗省级储备土地地上建(构)筑物安全鉴定服务单位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位于三亚、文昌、五指山、屯昌等4个市县的8宗省级储备土地地上建(构)筑物安全鉴定。
(二)项目地点:
1.三亚市吉阳区司马岭。
2.三亚市吉阳区榆红村。
3.文昌市清澜镇清澜路。
4.五指山市南圣镇红沟村。
5.屯昌县屯城镇包密头村。
6.屯昌县屯城镇北干西路。
7.屯昌县屯城镇荔枝园村。
(三)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70天内完成全部地上建(构)筑物鉴定,并出具安全鉴定报告。
(四)预算金额:219000元,报名单位的报价为包干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人工费、材料费、鉴定费、差旅费、印刷费、专家评审费、踏勘现场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无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项目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建规〔2022〕8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建(构)筑物安全鉴定要求中选单位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规定、规范,对位于三亚、文昌、五指山、屯昌等4个市县的8宗省级储备土地31397平方米地上建(构)筑物结构的完损程度或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查勘、鉴别、检测、复核计算、评定。
项目建(构)筑物现状信息如下:
序号 | 地址 | 建(构)筑物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三亚市吉阳区司马岭 | 4920 | 房屋编号:1、3、4、5、6、7、8、9、10、11、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 |
2 | 三亚市吉阳区榆红村 | 10289 | 房屋编号:B1、B2、B3、B4、B5、B6、B7、B8、 B9、B10、B11、B12、B13、B14、B15、B17、B18 B19、B20、B20-1、B20-2、B21、B21-1、B21-2、B22、B23、B24、B25、B26、B27、B28、B30、B31 B32、B33、B35、B36、B37、B38、B39、B43、B44、B46、B47、B48、B49、B50、B51、B52、B53。 |
3 | 文昌市清澜镇清澜路 | 1127 | 房屋编号:A1、A2、A3、A4、A5、A6、A7、A8、A9、A10、A11、A12、A13、A14。 |
4 | 五指山市南圣镇红沟村 | 4931 | 房屋编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
5 | 屯昌县屯城镇包密头村 | 266 | 房屋编号:1、2。 |
6 | 屯昌县屯城镇北干西路 | 1985 | 房屋编号:1、2、2-1、3、4、5、6、7、8、9、10、11、12、13、14、15、24。 |
7 | 屯昌县屯城镇北干西路 | 7261 | 房屋编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 |
8 | 屯昌县屯城镇荔枝园村 | 618 | 房屋编号:2、4。 |
合计 | 31397 |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中选单位应自行准备、提供鉴定所需设备设施,对位于三亚、文昌、五指山、屯昌等4个市县的8宗省级储备土地31397平方米地上建(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服务,鉴定内容包括:建(构)筑物结构检测、建模验算、鉴定评估、图纸复核、图纸修复等。
(三)项目成果。
中选单位以1宗省级储备土地为单位,出具1套建(构)筑物安全鉴定报告(含3份纸质报告、1份电子报告),共计8套报告。
(四)保密义务。
在服务工作中要信守诚信服务及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获知我中心及相关单位的材料、数据等信息。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报名单位近三年内(2023-2025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单位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份至今任何连续3个月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六)报名单位应当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按要求建立的诚信档案手册,提供上述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若只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报名单位,鉴定内容涉及结构复核计算的,中选后,应委托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复核计算并出具结论报告,并向我中心来函说明委托设计单位的情况。
若只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报名单位,鉴定内容涉及质量检测的,中选后,应委托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向我中心来函说明委托检测单位的情况。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名单位还应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含技术负责和和项目负责人)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凭证(2025年1月至6月,加盖公章)。
(八)报名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出具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选取方式:综合评分
对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响应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中选结果信息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签订服务合同前,中选单位出现或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情况,或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的,由综合评分第二名的单位中选,以此类推。评分标准详见以下列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业绩情况 | 自2021年1月至今,报名单位承接过建(构)筑物安全鉴定服务项目,每个服务项目得5分,满分3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鉴定报告结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 35 |
2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10分,具备建筑工程类副高级职称职称的得7分,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级职称职称的得4分。 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出具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0 |
3 | 项目组成员 | 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项目组结构合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人员不少于8人。 1.项目组成员具备建筑工程类正高级职称得1.25分,具备建筑工程类副高级职称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得0.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得分分别计算,不得将项目负责人列入项目组成员重复计算得分。 证明材料:项目成员应出具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0 |
4 | 实施方案 | 编制并提供服务实施方案: 1.项目目标明确、项目思路清晰、项目组构成完备、实施计划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完备,得31-35分; 2.项目目标较为明确、项目思路较为清晰、项目组构成较为完备、实施计划较为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较为合理、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较为完备,得21-30分; 3.项目目标一般、项目思路一般、项目组构成一般、实施计划一般,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一般、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一般,得11-20分; 4.项目目标不明确、项目思路不清晰、项目组构成不合理、实施计划不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不合理、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不完备,得0分。 5.未编制提供服务实施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35 |
5 | 报价 |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报价分值(10分) (注:满足公告资格要求和报名材料要求,符合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本项满分10分,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评审小组认为报名响应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响应单位报价,有可能影响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响应单位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材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10 |
合 计 | 100 |
五、报名方式、时间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1.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
2.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报名单位简介;
4.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2);
5.编制服务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自行编制,无固定格式),服务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需符合项目服务要求;
6.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报名资格要求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A4大小胶装成册并封装,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整本加骑缝章。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1份。
(三)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文件送达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地点:海南省国兴大道9号规划展览馆3楼308室。
(五)报名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欧女士,联系电话:0898-65343733。
六、其他
递交响应材料的报名单位需达到3家(含)以上,否则本次公开征选终止,重新启动公开征选工作。
附件:1.报价一览表
2.承诺书
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