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安康市-2025-431900
二、合同名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CDD-安康市-2025-415022
四、项目名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汉滨区黄沟路口
联系方式:0915-3832708
供应商(乙方):安康市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5A-109
联系方式:187091591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台式计算机 | 30(台) | 6000.00 | 180000.00 |
合同金额: 1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台式计算机 | 30(台) | 6000.00 | 180000.00 |
合计金额: 1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5年12月24日
九、验收组成员:郑盈盈、葛红艳、王侠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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