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北支队2025年度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20250707
项目名称:河北支队2025年度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3489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3489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支队办公环境,营造舒适营区氛围,更好的开展后勤保障工作,根据总队采购管理规定及支队实际情况,现需申请河北支队物业采购项目(1名保洁主管,4名保洁员,1项理发服务,1名西点师),合同期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5日至 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方式:(1)添加微信号18630916511支付文件费并获取报名表(2)将如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书、报名表手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8630916511@163.com;并在邮箱正文处编辑“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3)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发送文件,超过获取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4)文件售价:5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磋商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的规定收取保证金:6000元整。
收取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供应商对公账户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磋商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2.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号:75010188000866266
磋商保证金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上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与重光路交口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6365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联系方式:杨老师18630916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8630916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