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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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银盏温泉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1-3号楼、8-9号楼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公告02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清远银盏温泉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清远银盏温泉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1-3号楼、8-9号楼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 一、问: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方法的一、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条款号43.2.3(2)评分因素投标报价评分标准(80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当B>A时,C=1;B<A时,C=1。” 关于以上条款无论B是否大于A,C都等于1 是否合理? 答:根据范本(C取值范围为1-2),本条款设置合理。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清远银盏温泉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