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
质量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一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入职未达到三个月的提供自入职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社保缴纳证明。
澄清修改为:
质量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入职未达到三个月的提供自入职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社保证明。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有所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庄和路5号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青藏大厦1号楼4楼4-05号 |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陈亚锋 |
| 电话:0971-8232710 | 电话:13709769135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