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辽宁省烟草公司葫芦岛市公司委托,对其所需葫芦岛市公司物流分拣线局部利旧改造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W0201021020250040
2.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司物流分拣线局部利旧改造升级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35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355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采购内容及质量标准:负责所供系统设备的设计方案、制作、运输、装卸、开箱、安装、调试、培训、技术资料移交、售后服务等。
6.☑交货期□服务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9-1-2号葫芦岛市烟草公司物流中心,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后送达的,可以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另行约定时间送达,运输及甲方验收合格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设备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应负责派人在货到后 2 日内或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现场安装调试,现场设备联机调试时间14日内达到合格且交付给甲方实际使用,如发生不可预见情况导致延期,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交付期限。
7.☑交货地点□服务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五路49-1-2(葫芦岛市烟草公司物流中心)
8.投标保证金:3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10室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领取方式:在线领取。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媒介及期限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东北新闻网(zfcg.nen.·com.cn/)网站同步发出。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补充事宜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其他补充事宜: 无 。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葫芦岛市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5路49-1-2号
联 系 人:岳明
联系电话:0429-3119139
监督电话:186 0429 089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王振宇 封皓
联系电话:024-23386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