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 遗 书
第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的解释权优先于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3 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变更为:
3 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4 个月。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二、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因章节序号错误,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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