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县应急综合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6301000076064255001001)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8日
一、公告内容: 澄清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评审产生的中标候选人中,有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 10%以上的,则需向评标委员会做出说明,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对其所做说明未采信的,亦做否决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对其所做说明采信且中标,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不满 10%的,履约担保按照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提交;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10%以上的,履约担保按照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提交。^除招标文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从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修改变更为:一、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证明材料。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要求:1、所有清单项人材机详细成本分析表和成本、利润分析说明并明确计划利润金额及相关佐证证明材料。2、项目预交税金、进项抵扣税金等分析表;3、提供本项目占总价比重前五项的主材的拟供货合同及详细证明。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经评审委员会最终认定不成立。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提供承诺函。内容需包含:(1)若中标不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关于费用增加的要求及不因中标价原因放弃中标权;(2)若中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3)若中标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严格按投标文件配备,绝不擅自更换、撤离;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到岗率均达到80%以上,否则承担违约责任。(4)若中标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招标人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承诺函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人可自行补充添加,但不得缺少以上内容,承诺函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提供或未按要求内容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中标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供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核查,不能提供原件证明材料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相关要求,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向监管部门上报。澄清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6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8463318.62 元(其中含暂列金 额 30000.00 元,暂估价 40000.00 元)修改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8463318.62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具体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 元,暂估价 具体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 元)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瀚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贵南县茫曲镇行政综合楼14 楼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47楼14702室 |
| 联系人:牛老师 | 联系人:李盼 |
| 电 话:0974-8502363 | 电 话:0971-8236005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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