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城市发
展和改革局关于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凤城市发展和
改革局关于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变更的批复、凤城市发展
和改革局关于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
于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变更初步设计的批复。(凤发改审批字【2024】34
号、凤发改审批字【2025】20 号、凤发改审批字【2024】38 号、凤发改审批字【2025】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城市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县)预
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凤城市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机构为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扩建现状污水处理站,建设 1 座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新
建一体化提升泵站 1 座,事故及调节池 1 座,地埋式 MBR 一体化净水装置 10 套,浓缩池 1
座,污泥脱水间 1 座,深井泵房 1 座,生活及消防给水泵房 1 座、综合楼 1 座等建(构)筑
物),总处理规模为 5000m?/d,分三期建设,一期规模为 2000m?/d。二期规模为 1500m?/d
及外网长 700 米,三期规模为 1500m?/d。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26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6 年 01 月 05 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
结束日期 2026 年 09 月 30 日;
标段名称: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工程(EPC 总承包)。
标段编号:E210600ET07000030001001。
标段类别: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500m?/d 及外网长 700 米(地埋式一体化 MBR 装置,厂区外
网 700 米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计)等。
标段合同估算价:717.1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 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等非现金钞票);保
函(保险)。
2.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
级](含)以上并且[服务·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服务·设
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服务·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
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
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方
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并且其中只能有 1 家施工单
位,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2)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联合体
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
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 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
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招标人要求投标
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
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1.具有有效的企业在辽基本信息登记单(外省企业)。
2.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 截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人 ( 包 括 联 合 体 各 方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F%BC%9A%3Cp%3E 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
内的,不得参加投标。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 号)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4.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
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 是否只面向中小企业:否
3.6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 30%以上: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徽叁慧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https://***:8888/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徽叁慧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
具 https://***:8888/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
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
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凤城市石桥路 35 号新东方大厦 4 楼第二
开标室)。
5.4 开标方式:现场集中(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https://***:8888/zjt-bid/)%E3%80%82%EF%BC%89%E3%80%82%3Cp%3E 6.
投标相关事宜
/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上发布。
9.
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董先生,联系方式:0415-8149490。
2.招标负责人:李晓旭,联系方式:0415-388088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凤城市现代产业园区污水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
处理有限公司
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凤城市邓铁梅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路 17 号锦江大厦 506 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鹏生
联 系 人: 李晓旭
电 话: 0415-8244868
电 话: 0415-3880888
电子邮件: f8244868@163.com
电子邮件: ddhszbdl@163.com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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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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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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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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