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80号)
一、项目编号:HHB2025044740090002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2025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C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广州丰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悦淇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30号四至九层(部位:429房)(仅限办公)
被投诉人1: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嘉润庄园B座4单元2层
被投诉人2: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
单位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开发区
相关供应商:杭州猎暴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接到英冠天地城5幢3010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2025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C包”于2025年5月7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6月1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杭州猎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暴公司)。2025年6月20日,广州丰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弘公司)向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及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5年7月2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7月18日,丰弘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8月1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猎暴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并通知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不具备项目履约能力。
投诉事项2:中标公司无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80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