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沿江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沿江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于2025日09月01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第六章 开标、评标》6.2.4.3(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作出以下修正:
原招标文件:
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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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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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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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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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奖:
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
2、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
3、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4、以上奖项均未获得的,不予计分。
说明:本项目最高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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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附相关奖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证书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截图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符合要求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获奖等级只计一次得分,不重复累计。
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按左述第4项标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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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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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的管理人员:
1、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市政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市政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2、造价负责人:
(1)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得4分。
(2)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3、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
(2)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5分。
4、以上条件均不符合的,不予计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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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专业人员一人一岗,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聘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按左述第4项标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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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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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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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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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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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
2、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
3、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4、以上奖项均未获得的,不予计分。
说明:本项目最高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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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附相关奖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证书颁发机构官方网站截图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符合要求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获奖等级只计一次得分,不重复累计。
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按左述第4项标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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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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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的管理人员:
2、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市政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市政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2、造价负责人:
(1)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得4分。
(2)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3、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
(2)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5分。
4、以上条件均不符合的,不予计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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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专业人员一人一岗,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聘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按左述第4项标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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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