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JSZC-320100-JSTY-G2025-004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TY-G2025-0046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由于苏采云系统的报价为固定格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等于费率。本项目计费额暂按41410.62万元计,服务费用为“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编号10栏收费标准(其中不计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效益收费)×费率,费率不得高于4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有效期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EF%BC%89%E2%80%98%E5%8D%97%E4%BA%AC%E5%B8%82%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8%AF%9A%E4%BF%A1%E6%A1%A3%E6%A1%88%E2%80%99%E7%B3%BB%E7%BB%9F%E9%93%BE%E6%8E%A5%E6%89%93%E5%BC%80%E7%B3%BB%E7%BB%9F%E9%A1%B5%E9%9D%A2%EF%BC%88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EF%BC%89%E7%99%BB%E5%BD%95%EF%BC%88%E6%9C%AA%E6%B3%A8%E5%86%8C%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5%BA%94%E5%85%88%E7%82%B9%E5%87%BB%E2%80%98%E4%BE%9B%E5%BA%94%E5%95%86%E6%B3%A8%E5%86%8C%E7%82%B9%E8%BF%99%E9%87%8C%E2%80%99%E5%B9%B6%E6%8C%89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注:下载打印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起至开标前。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6.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6.4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路100号
联系人:胡科
联系电话:58193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8号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13276641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话:1327664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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