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五期) | 项目代码: | 2505-330784-04-01-603610 | |||||
招标人: | 名称:永康市小微企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江南街道华丰东路111号2楼201-217室 联系人:胡璀璨 电话:18257851023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28号 联系人:李珍 电话:15858953372 | |||||
标段(包)名称: | 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五期)—园区屋面光伏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7273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链接])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姓名 + 身份证号” 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链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链接])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二)专用资格条件9. 投标人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10.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_____(□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_____□合同业绩。_____。□完工业绩。_____。1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1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_____(□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身份,□具有□完成过_____业绩。□合同业绩。_____。□完工业绩。_____。1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1名。14.是否允许联合体:√否;□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_____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有_____资质的联合体成员。(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匹配的资格条件。(4)其他:_____。√15.其他: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6年6月、7月、8月)的社保参保凭证,且符合以下规定:(1)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为准;(2)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3)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聘用合同和近一个月投标人单位工资发放记录。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义乌天纬建设有限公司 | 6,236,619.00元 | 9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缺陷责任期具体期限:24个月;工程保修期为:详见质量保修书 | 孟超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2026202607351;浙建安B(2024)3700978 | 无 | ||
| 浙江康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998,696.00元 | 9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缺陷责任期具体期限: 24个月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质量保修书 。 | 兰秀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2332025202505907 | 无 | ||
| 浙江巨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6,278,900.00元 | 9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缺陷责任期具体期限: 24个月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质量保修书 | 金逸 | 二级建造师证、B证;浙2332021202321500、浙建安B(2021)3390935 | 无 | ||
| 浙江远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6,265,443.00元 | 9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方贤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2332015202308802 | 无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胜越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华新联顺建设有限公司 | 未见项目负责人社保参保凭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文件中,未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中“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未见委托代理人姓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0-01至2026-10-08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评标时间: | 2026-09-30 09:0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六 | |||||
行政监督机构: |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电话: | 0579-87101361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03 10:5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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