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按各自资质情况提供):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其在省级(或以上)从业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对应执业信息打印证明资料。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其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对应证明材料。
③提供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被锁定的截图。
④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书面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格式自拟)。
⑤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其在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在投标企业社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专用章)。
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 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6.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具备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其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对应证明材料,并提供其有效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其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对应证明材料,并提供其有效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在投标企业社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专用章)。
8.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①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
②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处罚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地市名单中处于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