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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旺街、海港公园南路及泰和小区西侧支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海港公园南路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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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旺街、海港公园南路及泰和小区西侧支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海港公园南路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旺街、海港公园南路及泰和小区西侧支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海港公园南路标段施工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科字【202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46.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401.714412 万元,建设规模:

拟建道路全长564.07米,宽度2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9279.77平方米,彩色水泥花砖人行道4492.16平方米,d300钢筋混凝土管299.6米,d500刚劲混凝土管96米,d800钢筋混凝土管587.6米,安装路灯29套,建设地点:海港公园南路,兴达街至泰和小区西侧支路段。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01.71441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6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

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

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3)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算。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4)使用平台名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

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使用第三方平台。

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m<500 万(

m≠0)收费金额300-900元;区间二:500 万≤m<1000万 收费金额1000元;区间三:1000 万≤m<2000万

收费金额2000元;区间四:2000 万≤m<5000万 收费金额3000元;区间五:5000万以上 收费金额4000元。,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执

业资格;提供在投标单位(2025年03月-2025年0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

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

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 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1 09:00至2025-07-0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 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盈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317-20110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

0317-6621159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兴旺街、海港公园南路及泰和小区西侧支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海港公园南路标段施工投标人/供应商9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盈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兴县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圣基大厦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317-6611652

电话:

0317-201101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7065570999@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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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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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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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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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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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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