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乐山段)竹公溪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人员配备“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得3分,同时具有市政类中级职称加 1分,具有市政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满分5分”现修改为“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得3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加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满分5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修改为:2025年6月9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6月9日09时0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各潜在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自行下载。
招标人: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