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东至钦州港增建二线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 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第五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269)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2〕540号)及《国铁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按合同约定比例出资,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第五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394号)及《国铁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4〕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按合同约定比例出资,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东至钦州港增建二线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钦州马皇站至防城港北站沿既有线增建二线52.4公里,其中防城港城区段结合增建二线工程实施外迁。钦州地区新建马皇至南宁方向上行联络线4.3公里,新建钦州站至马皇站上行联络线1.1公里;防城港北站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车场、设到发线5条(含正线)。本工程于2023年10月1日开工。 2.1.2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全部工程,包含钦州东站(普速场)至钦州港东站增建二线,既有线长41.51公里,增建二线长41.59公里;钦州地区等相关工程。本工程于2024年8月13日开工。 2.2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QGQFTLWZ-36包件(声屏障)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21年以来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插板式金属声障提供符合《铁路插板式金属声障Ⅱ型单元板》(Q/CR870-2022)及其第 1 号修改单(Q/CR 870—2022XG1—2025)、《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2019)及其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在同一个项目的金属声屏障应用数量不少于30000平方米,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30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无图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 时00分至2025年8月22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5-08-22 09:30在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质疑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扬帆北大道8号 邮编:535000 联 系 人:高龙 电话:0777-2561251 电子邮件:lzwzb12@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4505 0165 9860 0000 1523(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号) 10.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503300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0771-2724418、2724418(传真),8:00-12:00,14:30-18:00 招标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5年7月25日 附表一:招标公告附表 钦州东至钦州港增建二线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第五批建管甲供物资需求一览表
备注:1.质量验证: (1)对于纳入国铁集团实施采信认证管理目录的产品,中标人应按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质量验证机构开展质量验证,并承担相应费用;中标人应在首批供货前完成质量验证并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验证报告。中标人所投物资具有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等同于质量验证报告,视为已通过产品质量验证。 投标人可在“国铁采购平台”-“专业信息”-“专业信息公开”栏查询具有相应能力的质量验证机构名录(此名录仅公布了部分有相应能力的质量验证机构名单)。投标人应考虑产品生产周期、质量验证周期、供货周期等因素,自行承担不能通过质量验证的风险。 (2)如果中标人无法按约定在首批供货前提供有效的质量验证报告,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误期赔偿费,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同时解除合同。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不按照规定签订供货合同的,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招标人有权对超出部分予以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