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国通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17楼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罗阳镇博义路车田(土名)地段,计算租金面积11112㎡,有土地证,出租用途为商业,目前空置状态。 |
计算租金面积 | 11112㎡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出租期限 | 5-8年(含免租期) | |
免租期限 | 不超过n+1个月(n为承租年限)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147234元/月,第五年起每年递增3%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出租方批准,采取协议租赁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月付支付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15个工作日(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需提供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核验)。 2.意向承租方具有物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本公司正在运营管理(截至项目挂牌起始日运营满1年以上)的商业、办公、厂房或土地类项目(不含民用住宅)的证明材料,且上述各类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合计超过10,000平方米。(需提供与物业持有方签订的合同、或其他可证明经营管理经验的文件,合同或证明文件须清晰体现合作双方、经营场所及体现公司名称、经营期限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证明。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留存招租机构备查,待出租方审核资格完成或经营场地核验后退还意向承租方。备注:母公司或有其他股权关系等情形的不予认可。)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2年内(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没有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意向承租方及法定代表人未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4.租赁场地必须用于商业运营,其所运营业态须符合物业所在地政府支持的产业项目。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提供与物业持有方签订的合同、或其他可证明经营管理经验的文件,合同或证明文件须清晰体现合作双方、经营场所及体现公司名称、经营期限等信息;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2年内(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查询截图;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履约条件 |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2、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等行业,并注意用电用气安全要求,接受出租方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出现上述违反安全生产要求,及因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等行业给承租方或其他第三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3、违约责任:除本项目公告约定外,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除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据实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的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前述费用,出租方有权从已付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5、对于承租方依据本项目公告和租赁合同要求应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款项,出租方有权从已支付的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中优先扣除且承租方无权提出异议,不足扣除部分,出租方有权另行追索。 6、承租方需按租赁合同最后一年月租金标准的2倍向出租方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7、若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物中任何建筑物予以拆除重建,重建后新房屋的产权仍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使用。承租方在具体执行拆除重建事宜时,拆除重建事项及相关建设方案需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相关规定履行所有拆除重建手续,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拆除重建审批和新房屋用地规划手续文件后,才能组织实施。 8、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将物业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9、本物业以现状出租。 (1)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2)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3)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内外墙修缮翻新、更换门窗玻璃、物业内水电改造、硬件设施升级等),装修设计需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所用材料必须达到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等相关国家规定。房屋改造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报备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二次装修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 (4)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10、若政府征收、旧改拆迁或城市更新该物业,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只需提前壹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承租方必须按期搬迁并交还物业。承租方在本租赁期内实际投入装修的,拆迁时因该装修所产生的补偿归承租方;在此情形下,由出租方会同征收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租赁期间装修赔付价值,承租方不得有异议;租赁期到期后,发生旧改征地拆迁的,装修补偿归出租方。 | |
特别事项说明 | 1、出租方负面清单要求:出租方不得租赁给经营活动损害企业形象的;不得租赁给噪音污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租赁给经营传销、分销等易引发群体事件的;不得租赁给到期后难以清理的行业;租赁标的内禁止从事政府禁止或限制的污染性、危险性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行业。承租人经出租方确认同意后须自行按照政府部门审批或监管要求进行使用,出租方不对用途的使用范围作任何承诺。 2、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意向承租方保证向出租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的意向承租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并承担因资料虚假(或不实)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如果意向承租方提交资料不全,未达到报名条件要求,出租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确认该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资格。如果意向承租方提交资料虚假(或不实),出租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撤销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并扣除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此外,意向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4、该地上建筑物均为无证建筑,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包括且不限于物业内部原装修、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8)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 |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招租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50万元 | |
交纳招租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招租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
开户账号 | 213223288076100001 | |
招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承租方向深圳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向深圳联交所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报名时交纳至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若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大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全部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若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合同后,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深圳联交所在承租方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剩余招租保证金。 意向方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的,其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原路返还。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黄先生:13553347701 陈先生:13686422860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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