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改造雨污水管网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5〕39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改造雨污水管网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批复号宁发改投字〔2025〕60号、宁行审投字〔2025〕106号,招标人为宁都县登峰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改造雨污水管网设计招标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宁都县工业园。
3、项目投资:控制价为132万元,折合费率为1.2000%。
4、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程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宁都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改造雨污水管网设计,包括服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标为1个标段。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项目组组成人员至少应包含具有给排水、结构、道路、电气、造价等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至少提供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备注: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人员、授权委托人均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6、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
8、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分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本项目设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考虑到系统投标文件上传容量限制,为提高评标专家评审效率,减少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制作成本与时间,投标单位制作本项目技术标时做到语言精简、突出重点,技术标规格采用A3纸张、横向排版,文件页数限制在400页以内(指系统查看的电子技术标页数),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投标处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现场环节(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5、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放弃投标处理,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如有发现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记投标单位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都县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97-6828351,举报邮箱:ndxfgwzcfgg@163.com)。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7297019,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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