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凤阳县2026年总铺镇姜庙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凤阳县2026年总铺镇姜庙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6AFWGZ5108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7日
开标日期:2026年09月28日
凤阳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凤阳县2026年总铺镇姜庙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大庆街道理想城小区1#114-5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柒佰叁拾万捌仟陆佰零伍元伍角玖分 (37308605.59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21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农业农村局(凤阳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粮食局大楼
联系人:闻韬
联系方式:1525505505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蔡庄F2小区东门36号
项目负责人:王龙波
联系电话:18855033047
公示期:2026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蔡庄F2小区东门36号,联系人:王龙波,联系电话:1885503304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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