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合作方:
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集团”)现拥有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的生产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根据《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川环函〔2024〕337号),为满足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排放指标要求,天华集团拟依托现有尿素装置及公用工程配套能力,在厂区内建设尿素造粒环保提升技改项目。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相应实力的合作方,共同实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尿素造粒环保提升项目
(二)项目选址: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详见附件,附件请向联系人索取)
(三)建设单位: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对进入造粒塔的熔融尿液分流进行转鼓造粒,一方面可降低造粒塔运行负荷,大幅减少尾气排放;另一方面分流的熔融尿液利用先进的转鼓技术进行生产,该技术具有粉尘产生量少、尾气排放低等优势,将进一步降低尾气及粉尘排放,达到环保排放要求。
转鼓造粒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拟建设2套15万吨/年转鼓流化床造粒系统及配套设施。
二、合作模式
(一)天华集团提供项目建设所需场地(合作时双方需签署土地租赁协议)。
(二)天华集团按照市场化交易原则,提供尿素和熔融尿液(按天华集团销售尿素成品出厂单价计算)、公用工程等原辅料,以及产品的临时储运,洗涤废水的处理等。尿素原辅料及公用工程定价机制单独签订产品买卖合同。
(三)天华集团负责协助合作方办理项目建设、生产和运营阶段所需的相关政府审批、许可和资质证照。
(四)合作方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建设、生产、运维及市场销售,并承担相应风险。
(五)双方合作期限十五年。合作期限结束前两年,双方洽谈后续合作事宜,若合作到期后双方不再合作,合作方投资建设的转鼓流化床造粒系统及配套设施等资产归合作方所有,并限期拆除(相关土地须平场处置)。
(六)合作模式等未尽事宜在后续合作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三、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二)具备项目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维护保养、产品销售一体化的综合能力。
(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技术实力、管理团队和运营经验,有成功建设并运营同类项目的企业优先。
(五)认可本公告约定的合作模式,能够接受我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凡有意参与合作的潜在合作方,请于2026年2月1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至我方:
(一)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技术力量、同类型装置建设运营经验、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相关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由代理人办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注:邮寄材料请在信封上注明“尿素造粒环保提升项目合作方报名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羊德军
联系电话:0830-5483768
邮箱:yangdejunxl@163.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临港街道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其他说明
本公告仅为招募合作方的初步信息,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天华集团有权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洽谈事宜。
本次招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所有报名材料我方将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欢迎具备实力的优秀企业积极参与,共谋发展!
特此公告。
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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