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审公告信息
山城区固废处理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SGZB-2025-0923-010
本招标项目山城区固废处理制造产业园(一期)-施工已由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山发改[2023]44号)项目代码:2207-410603-04-01-61217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石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约106560.0平方米(约160亩),总建筑面积145500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18栋,其中拟建1#-8#标准化厂房每栋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9#-18#标准化厂房每栋建筑面积为8150平方米同时建设道路4226米、给水管网5200米、雨水管网5300米、污水管网5240米,建设完成后将成为山城区乃至鹤壁市最大的固废处理设备制造产业园区,带动鹤壁市循环经济产业及环保产业的整体升级和革新。
2.2 建设地点:山城区石林工业集中区。
2.3 资金来源:区财政筹措解决;
2.4 本工程总投资:约60000万元;
2.5 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7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合格。
3.1施工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 提供已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除以下情形之外的其他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不作为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否决性或限制性条件:
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在“信用中国 ”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 重失信主体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针对以上条款,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 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3.1.4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 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 关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1.5 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本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加有社保章的有效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5 年11月04 日至 2025 年11月07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公示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 年11月10日至2025 年11月17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 料,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鹤壁市) ”网站 (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月02日09时0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鹤壁市)” (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