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小金县四姑娘山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 1.5 分,具有市政道路桥梁设计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市政道路桥梁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5 分,满分 3 分。” 该条款存在职业资格体系冲突、不合理资质捆绑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核心规定,偏离项目本质需求等相关问题。
回复:该人员评分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技术需求,无需进行修改。具体理由与依据如下:
1、条款所涉职业资格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合规范围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明确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类别,是经国家认可的法定执业资格,其执业范围涵盖各类工程结构设计及技术把控,包括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中的结构安全相关技术工作。
2、该加分项系行使自主选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明确评标标准和人员资格要求。本项目道路内容涉及外挑人行道、架空人行道,及配套附属挡墙防护内容,技术负责人需统筹本项目道路工程的结构安全性,包括栈道设计、挡墙稳定、设计合规性等关键环节,结合本项目复杂程度设置该项条件,是基于项目实际需求的决策。
3、不存在资质定位错误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的核心技术需求不仅包括路线、路基等专业设计,还涉及道路结构安全、挡墙稳定、整体合规等关键环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能力的核心结构安全把控,与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承担的工程复杂性及整体风险管控职责直接对应。
综上,此条款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回复。
招标人 :小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6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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