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5000086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2026年公办学校校园保安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市长宁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长宁县鑫都国际大厦401号 | 11,176,500.00元 | 97.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长宁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5040300 | C05040300 保安服务 | 2026年公办学校校园保安服务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根据学校管理总体需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等法律法规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亚平(采购人代表)、高江奎(采购人代表)、张岚、孙守琴、陆秀芳、聂跃波、梁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0元。2. 收款信息:(1)收款单位: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朝阳大道支行;(3)开户行行号:102651022725;(4)银行账号:4402227209100063346。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二段168号
联系方式:0831-4514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双拥路74号(蒲江县人才公寓旁)
联系方式:0831-4599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1-4599588
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