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房屋及附属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项目信息通过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Y-2025072400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房屋及附属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管道疏通改造:厕所、洗手池、化粪池、排污沟、天沟、雨水管等。
2.土建零星维修:与房屋有关的所有零星维修:刷乳胶漆油漆、贴砖、补漏、防水、换锁、更换纱窗、玻璃、篦子、打砼、门窗维修、吊顶、搭脚手架、外墙维修等。
3.水电零星维修:更换管道(水管、蒸汽管)阀门、焊接或更换管道、安装开关插座线路、维修或安装洗手池、马桶、便盆、维修各类电机、泵,线路检修等。
4.零星用工:家具、设备、物资、其他杂物,拆安各类器具、高处除尘、更换各类设备耗材等。
5.装饰装修改造。
6.其他:服从总站的各项安排。
7.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决定实际施工作业服务种类及数量,无法保证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可以获得的具体业务量。供应商投标风险自行承担。
(二)主要措施:
1.组织满足采购人维修服务需求的施工人员;
2.配合采购人解决其垂直运输设备,施工用水、电、材料堆放、场地划分等;
3.整理施工日记,记录施工情况。
(三)其他要求
1.采购人可对供应商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开通 7×24 小时保修电话,响应时间不得超过0.3小时。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时应尽量避免干扰单位的正常工作。
3.供应商应自觉自愿的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考核、指导和监督。
4.供应商必须保证执行相关施工作业安全的规定,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对作业人身安全负责。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相关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公安有关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供应商赔偿全额经济损失,并取消维修资格。
5.供应商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供应商服务期间内如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6.电焊工、高空作业工等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服务人员应为承建单位正式职工,严禁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提供服务;服务人员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7.供应商每次维修留存施工照片、视频资料。
8.服务过程中,如果提供的服务需要特殊资质的,在采购人允许的前提下,供应商报请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并承担质量、安全、质保的连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按国家及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已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4日至 2025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项目信息通过邮件方式
方式:(1)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2)邮箱报名:连同上述材料及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hygs@163.com进行报名。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2)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响应文件。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8)最高限价(按折扣率报价):100%。
(9)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8 2601 0200 0001 62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警官024-86501111-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宋继尧 024-8123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警官
电 话:024-86501111-7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