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250731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林市2025年度水质提升工程 已由海林市水务局 以海水发【2025】7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海林市水务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林市2025年度水质提升工程
2.2主要建设内容:第一标段:160m水源井12眼、150QJ10t-150潜水泵12台、DPJG-11变频12套、钢井室12座、次氯酸钠41套、12㎡井房12座、6㎡井房3座、太阳能供电系统1套、PE输配水管网12700m(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160m水源井9眼、150QJ10t-150潜水泵9台、DPJG-11变频9套、钢井室9座、次氯酸钠59套、12㎡井房9座、6㎡井房10座、PE输配水管网1450m(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6,470,343.29元(其中:第一标段:最高限价3,760,027.73元;第二标段:最高限价2,710,315.56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海林市
2.6计划工期:1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 月30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7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如预中标人相同,以第一标段优先中标为准,第二标段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企相符;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并进行人员驻场,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5年8月22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海林市水务局
监 督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3-7555016
招 标 人:海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牡丹江市海林市子荣街639号
联 系 人:车先生
联系电话:0453-755502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名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5603657688
电子邮件:hljsmsh@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