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99号)
一、项目编号:HB2026053120090003
二、项目名称:派出所高清会议系统建设(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慧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龙州新城1-1-2312
被投诉人1: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被投诉人2:河北省冀中公安局
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渤海中路05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网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118号塔谈国际商贸城8号写字楼1210室
四、基本情况
“派出所高清会议系统建设(二次)”于2026年7月2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7月24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网凝科技有限公司。7月27日,河北慧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8月4日,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8月14日,河北慧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对软件著作权质疑的答复未正面回应问题,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以“视频会议平板不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为由拒绝审查ISO27001认证要求,该答复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符,属于适用法律和政策错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6〕99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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