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SC1000218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19号办公楼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1,552,5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6-01-28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基本信息:1、本次转让标的共计7层,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360.18平方米,具体信息详见《资产信息表》。2、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如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及成交金额。3、本次转让资产不存在抵押情形,且资产全部已取得产权证。二、实地查看转让方已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已对标的所有瑕疵进行全面阐述,意向受让方需自行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充分了解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户型、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如意向受让方一旦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将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三、标的租赁相关1、本次处置资产1楼营业用房(345.16㎡)为转让方自用状态,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转让方负责在合同签订次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场并交付给受让方。2、转让标的在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前转让标的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之后转让标的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四、相关费用1、转让标的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房产过户相关规定。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房屋交接。2、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3、本次标的挂牌价为含税价(税率以税务部门对转让方的要求为准),成交后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相关票据。4、本次转让标的的水、电及附属设施等均按现状转让,若转让标的无水、电及附属设施,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五、标的交接项目成交后,在交易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前提下:转让方在上述流程完成后3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转让方自用部分在合同签订次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场并交付给受让方)。六、标的过户相关在全部资产移交完毕后9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七、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八、看房联系人:雷先生(13118237560),看房时间为本项目公告期内的工作日8:30--12:00或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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